您好,欢迎来到化拓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举报10年前未开,税务稽查如何处理

举报10年前未开,税务稽查如何处理

来源:化拓教育网


税务稽查会对其处10000元以下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应当开具而未开具,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或者未加盖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Copyright © 2019- huatuo9.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300880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