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会。义务兵属于军人,军人应当发扬人民的优良传统,热爱人民,保护人民,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完成抢险救灾等任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六十一条 军人应当发扬人民的优良传统,热爱人民,保护人民,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完成抢险救灾等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七十一条 本法所称军人,是指在中国人民服现役的军官、军士、义务兵等人员。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中国人民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也只是将(任务的)安全风险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大风险四个等级……而已,但却并没有明确列出执行某个风险等级的任务与军人服役时间长短的对应关系。换言之,参军多久与是否会被派去执行某个风险等级的任务并不存在“理论”上的必然关联。另外,依然是根据该条例,在执行危险性较大(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任务前,必须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而这其中就包括了任务特点、人员素质、关键环节、装备性能等等。这也就是说,对于义务兵,如果还不具备执行相应风险等级任务的素质和能力,一般是不会被安排出勤的。而反之,则有可能~所以不能一概而论。法律依据:《中国人民安全条例》 第三条 安全管理是建设综合性、经常性的工作,是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第四条 安全管理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牢固确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巩固和提高战斗力为根本标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各负其责,突出重点、综合治理,严格规范、讲究科学,依靠群众、坚持经常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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