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化拓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自治区有哪些自治权

自治区有哪些自治权

来源:化拓教育网
第1种观点: 根据我国的规定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包括内蒙古自治区、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自治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楚雄彝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迪庆藏族自治州、临夏回族自治州、甘南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二条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行使立法权利。二、拥有对国家有关法律的变通执行权利。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四、培养干部的权利。五、组建的权利。六、自主发展经济的权利。七、进行贸易活动的权利。八、管理财政的权利。九、自主发展文化教育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一十五条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第一百一十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一百一十七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凡是依照国家财政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第一百一十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开发资源、建设企业的时候,应当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第一百一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保护和整理民族的文化遗产,发展和繁荣民族文化。第一百二十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第一百二十一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民族乡则不是民族自治地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行使立法权利。二、拥有对国家有关法律的变通执行权利。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四、培养干部的权利。五、组建的权利。六、自主发展经济的权利。七、进行贸易活动的权利。八、管理财政的权利。九、自主发展文化教育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一十五条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第一百一十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一百一十七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凡是依照国家财政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第一百一十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开发资源、建设企业的时候,应当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第一百一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保护和整理民族的文化遗产,发展和繁荣民族文化。第一百二十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第一百二十一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所谓"自治区"并没有那种可以脱离的自治,只是在制定地方性和地方性法规 的时候在不和与国家冲突的情况下适当放宽条件,并可以定立地方性,民族性地方法规.并由少数民族自己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地方事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自治区享有一定程度的自治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第四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行使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和本法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自治州的自治机关行使下设区、县的市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行使自治权。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行使立法权利。二、拥有对国家有关法律的变通执行权利。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四、培养干部的权利。五、组建的权利。六、自主发展经济的权利。七、进行贸易活动的权利。八、管理财政的权利。九、自主发展文化教育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一十五条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第一百一十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一百一十七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凡是依照国家财政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第一百一十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开发资源、建设企业的时候,应当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第一百一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保护和整理民族的文化遗产,发展和繁荣民族文化。第一百二十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第一百二十一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所谓"自治区"并没有那种可以脱离的自治,只是在制定地方性和地方性法规 的时候在不和与国家冲突的情况下适当放宽条件,并可以定立地方性,民族性地方法规.并由少数民族自己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地方事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自治区享有一定程度的自治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第四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行使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和本法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自治州的自治机关行使下设区、县的市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行使自治权。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行使立法权利。二、拥有对国家有关法律的变通执行权利。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四、培养干部的权利。五、组建的权利。六、自主发展经济的权利。七、进行贸易活动的权利。八、管理财政的权利。九、自主发展文化教育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一十五条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第一百一十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一百一十七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凡是依照国家财政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第一百一十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开发资源、建设企业的时候,应当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第一百一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保护和整理民族的文化遗产,发展和繁荣民族文化。第一百二十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第一百二十一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所谓"自治区"并没有那种可以脱离的自治,只是在制定地方性和地方性法规 的时候在不和与国家冲突的情况下适当放宽条件,并可以定立地方性,民族性地方法规.并由少数民族自己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地方事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自治区享有一定程度的自治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第四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行使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和本法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自治州的自治机关行使下设区、县的市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行使自治权。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行使立法权利。二、拥有对国家有关法律的变通执行权利。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四、培养干部的权利。五、组建的权利。六、自主发展经济的权利。七、进行贸易活动的权利。八、管理财政的权利。九、自主发展文化教育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一十五条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第一百一十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一百一十七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凡是依照国家财政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第一百一十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开发资源、建设企业的时候,应当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第一百一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保护和整理民族的文化遗产,发展和繁荣民族文化。第一百二十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第一百二十一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所谓"自治区"并没有那种可以脱离的自治,只是在制定地方性和地方性法规 的时候在不和与国家冲突的情况下适当放宽条件,并可以定立地方性,民族性地方法规.并由少数民族自己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地方事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自治区享有一定程度的自治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第四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行使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和本法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自治州的自治机关行使下设区、县的市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行使自治权。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行使立法权利。二、拥有对国家有关法律的变通执行权利。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四、培养干部的权利。五、组建的权利。六、自主发展经济的权利。七、进行贸易活动的权利。八、管理财政的权利。九、自主发展文化教育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一十五条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第一百一十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一百一十七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凡是依照国家财政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第一百一十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开发资源、建设企业的时候,应当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第一百一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保护和整理民族的文化遗产,发展和繁荣民族文化。第一百二十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第一百二十一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所谓"自治区"并没有那种可以脱离的自治,只是在制定地方性和地方性法规 的时候在不和与国家冲突的情况下适当放宽条件,并可以定立地方性,民族性地方法规.并由少数民族自己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地方事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自治区享有一定程度的自治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第四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行使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和本法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自治州的自治机关行使下设区、县的市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行使自治权。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行使立法权利。二、拥有对国家有关法律的变通执行权利。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四、培养干部的权利。五、组建的权利。六、自主发展经济的权利。七、进行贸易活动的权利。八、管理财政的权利。九、自主发展文化教育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一十五条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第一百一十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一百一十七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凡是依照国家财政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第一百一十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开发资源、建设企业的时候,应当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第一百一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保护和整理民族的文化遗产,发展和繁荣民族文化。第一百二十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第一百二十一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所谓"自治区"并没有那种可以脱离的自治,只是在制定地方性和地方性法规 的时候在不和与国家冲突的情况下适当放宽条件,并可以定立地方性,民族性地方法规.并由少数民族自己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地方事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自治区享有一定程度的自治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第四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行使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和本法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自治州的自治机关行使下设区、县的市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行使自治权。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关键是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方的情况,在不违背和法律的原则下,有权采取特殊和灵活措施,加速民族自治地方经济、文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从实际出发,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发展社会生产力,逐步提高各民族的物质生活水平。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十二条 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根据当地民族关系、经济发展等条件,并参酌历史情况,可以建立以一个或者几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的自治地方。 民族自治地方内其他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或者民族乡。 民族自治地方依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可以包括一部分汉族或者其他民族的居民区和城镇。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行使立法权利。二、拥有对国家有关法律的变通执行权利。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四、培养干部的权利。五、组建的权利。六、自主发展经济的权利。七、进行贸易活动的权利。八、管理财政的权利。九、自主发展文化教育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一十五条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第一百一十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一百一十七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凡是依照国家财政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第一百一十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开发资源、建设企业的时候,应当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第一百一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保护和整理民族的文化遗产,发展和繁荣民族文化。第一百二十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第一百二十一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

第3种观点: (1)行使立法权利。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2)拥有对国家有关法律的变通执行权利。对于那些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等,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可以结合当地的实际,上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3)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同时使用几种通用的语言文字执行职务的,可以以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语言文字为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的行为。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所谓"自治区"并没有那种可以脱离的自治,只是在制定地方性和地方性法规 的时候在不和与国家冲突的情况下适当放宽条件,并可以定立地方性,民族性地方法规.并由少数民族自己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地方事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第2种观点: 自治区享有、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民族自治权,这种制度称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四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行使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和本法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自治州的自治机关行使下设区、县的市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行使自治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行使立法权利。二、拥有对国家有关法律的变通执行权利。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四、培养干部的权利。五、组建的权利。六、自主发展经济的权利。七、进行贸易活动的权利。八、管理财政的权利。九、自主发展文化教育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一十五条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第一百一十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一百一十七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凡是依照国家财政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第一百一十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开发资源、建设企业的时候,应当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第一百一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保护和整理民族的文化遗产,发展和繁荣民族文化。第一百二十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第一百二十一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关键是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方的情况,在不违背和法律的原则下,有权采取特殊和灵活措施,加速民族自治地方经济、文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从实际出发,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发展社会生产力,逐步提高各民族的物质生活水平。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六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领导各族人民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方的情况,在不违背和法律的原则下,有权采取特殊和灵活措施,加速民族自治地方经济、文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从实际出发,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发展社会生产力,逐步提高各民族的物质生活水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继承和发扬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建设具有民族特点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不断提高各民族人民的社会主义觉悟和科学文化水平。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行使立法权利。二、拥有对国家有关法律的变通执行权利。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四、培养干部的权利。五、组建的权利。六、自主发展经济的权利。七、进行贸易活动的权利。八、管理财政的权利。九、自主发展文化教育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一十五条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第一百一十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一百一十七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凡是依照国家财政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第一百一十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开发资源、建设企业的时候,应当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第一百一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保护和整理民族的文化遗产,发展和繁荣民族文化。第一百二十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第一百二十一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关键是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方的情况,在不违背和法律的原则下,有权采取特殊和灵活措施,加速民族自治地方经济、文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从实际出发,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发展社会生产力,逐步提高各民族的物质生活水平。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六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领导各族人民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方的情况,在不违背和法律的原则下,有权采取特殊和灵活措施,加速民族自治地方经济、文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从实际出发,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发展社会生产力,逐步提高各民族的物质生活水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继承和发扬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建设具有民族特点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不断提高各民族人民的社会主义觉悟和科学文化水平。

第1种观点: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如下:1、立法权。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须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2、变通执行权。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标,如果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自治机关可以报经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3、财政经济自主权。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具有较大程度的财政经济自主权,并可以享受国家的照顾和优待。凡是依照国家规定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安排使用。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的项目,由按照优待民族自治地方的原则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预算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设立机动资金,预备费在预算中所占比例高于一般地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自治法》第四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行使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和本法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民族区域自治是以领土完整,国家统一为前提和基础的,是国家的集中统一领导与民族区域自治的有机结合。它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使各族人民,特别是少数民族把热爱本民族与热爱祖国的深厚感情结合起来,更加自觉地担负起捍卫祖国统一、保卫边疆的光荣职责。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得以实现。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蓬勃发展。法律依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第一条 为了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加快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增进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各级应当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民族的宣传教育,依法制订具体措施,保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的行为。第三条 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是公民的职责和义务。民族自治地方应当切实保障和法律在本地方的遵守和执行,积极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第四条 各级应当积极开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各项活动,对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立法权。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的政治、经济 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须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 例须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请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变通执行权。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 指标,如果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自治机关可以报经上级国家机关批准, 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财政经济自主权。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具有较 大程度的财政经济自主权,并可以享受国家的照顾和优待。凡是依照国家规定属 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安排使用。 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的项目,由按照优待民族自治地方的 原则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预算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设立机动资金,预备 费在预算中所占比例高于一般地区。文化、语言文字自主权。民族自治地方 的自治机关享有一定程度的文化自主权。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公务的 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 文字。同时使用几种通用的语言文字执行公务的,可以以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 语言文字为主。组织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一十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所谓"自治区"并没有那种可以脱离的自治,只是在制定地方性和地方性法规 的时候在不和与国家冲突的情况下适当放宽条件,并可以定立地方性,民族性地方法规.并由少数民族自己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地方事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行使立法权利。二、拥有对国家有关法律的变通执行权利。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四、培养干部的权利。五、组建的权利。六、自主发展经济的权利。七、进行贸易活动的权利。八、管理财政的权利。九、自主发展文化教育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二十条 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该上级国家机关应当在收到报告之日起六十日内给予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二十一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同时使用几种通用的语言文字执行职务的,可以以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语言文字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二十二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采取各种措施从当地民族中大量培养各级干部、各种科学技术、经营管理等专业人才和技术工人,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并且注意在少数民族妇女中培养各级干部和各种专业技术人才。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录用工作人员的时候,对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人员应当给予适当的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可以采取特殊措施,优待、鼓励各种专业人员参加自治地方各项建设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二十五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根据本地方的特点和需要,制定经济建设的方针、和计划,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十一条 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国家规定,可以开展对外经济贸易活动,经批准,可以开辟对外贸易口岸。与外国接壤的民族自治地方经批准,开展边境贸易。民族自治地方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享受国家的优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十二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是一级财政,是国家财政的组成部分。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凡是依照国家财政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民族自治地方在全国统一的财政下,通过国家实行的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享受上级财政的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预算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设机动资金,预备费在预算中所占比例高于一般地区。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财政预算过程中,自行安排使用收入的超收和支出的节余资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十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依照法律规定,决定本地方的教育规划,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学制、办学形式、教学内容、教学用语和招生办法。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行使立法权利。二、拥有对国家有关法律的变通执行权利。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四、培养干部的权利。五、组建的权利。六、自主发展经济的权利。七、进行贸易活动的权利。八、管理财政的权利。九、自主发展文化教育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一十五条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第一百一十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一百一十七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凡是依照国家财政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第一百一十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开发资源、建设企业的时候,应当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第一百一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保护和整理民族的文化遗产,发展和繁荣民族文化。第一百二十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第一百二十一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中国党自成立以后,就非常重视民族问题。随着中国党的日益成熟,对中国国情认识的不断深化,逐步明确提出了符合我国国情的民族区域自治,作为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1941年5月1日,陕甘宁边区颁布了《陕甘宁边区纲领》,其中规定:“依据民族平等原则,实行蒙族与汉族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平等权利,建立蒙族的自治区。”1945年10月23日,在关于内蒙工作方针的指示中指出:“对内蒙的基本方针,在目前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1946年2月18日更明确指出:“根据和平建国纲领要求民族平等自治,但不应提出自治口号。”在这一方针指导下,1947年5月1日,党领导建立了我国第一个省一级的内蒙古自治区,为以后在其他民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指明了方向,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明确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关。”后来,民族区域自治又明确载入历次,成为我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的行为。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行使立法权利。二、拥有对国家有关法律的变通执行权利。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四、培养干部的权利。五、组建的权利。六、自主发展经济的权利。七、进行贸易活动的权利。八、管理财政的权利。九、自主发展文化教育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一十五条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第一百一十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一百一十七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凡是依照国家财政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第一百一十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开发资源、建设企业的时候,应当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第一百一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保护和整理民族的文化遗产,发展和繁荣民族文化。第一百二十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第一百二十一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行使立法权利。二、拥有对国家有关法律的变通执行权利。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四、培养干部的权利。五、组建的权利。六、自主发展经济的权利。七、进行贸易活动的权利。八、管理财政的权利。九、自主发展文化教育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一十五条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第一百一十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一百一十七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凡是依照国家财政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第一百一十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开发资源、建设企业的时候,应当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第一百一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保护和整理民族的文化遗产,发展和繁荣民族文化。第一百二十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第一百二十一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自治区享有一定程度的自治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第四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行使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和本法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自治州的自治机关行使下设区、县的市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行使自治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依照、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组织法》 第三条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除行使本法规定的职权外,同时依照、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第二十一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同时使用几种通用的语言文字执行职务的,可以以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语言文字为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依据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在行使同级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同时,拥有自治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一十二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

第2种观点: 一、自治县有哪些权限1、自治县的权限包括:(1)立法权。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2)变通执行权;(3)财政经济自主权;(4)文化、语言文字自主权;(5)组织权;(6)少数民族干部具有任用优先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的行为。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二、自治县和县有什么区别1、范围不同。县级行政区包含县级市、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林区;而自治县只包含区域自治的自治县;2、区域自治不同。自治县拥有区域自治权,即自治县可以按照当地的情况来设立相应的资质条例;而普通县需要按照国家统一的规定来进行治理;3、划定原则不同。自治县是根据当地少数民族的聚集情况来划定的,可以进行民族区域自治;而普通县则是根据行政区划的要求划分的,没有民族自治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依据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在行使同级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同时,拥有自治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一十二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2、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有不适合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可以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3、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时,可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4、自行培养各级干部、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等专业人才。5、经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6、自主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制定本地方的经济建设方针、和计划。7、合理调整生产关系,改革经济管理。8、对可以由本地方开发的自然资源,优先合理开发使用。9、自主安排本地方基本建设项目,管理隶属于本地方的企业、事业单位。10、经批准,可以开辟对外贸易口岸,开放边境贸易,在外汇留成等方面享受国家优待。11、自主安排地方财政收支,确定各项开支标准。12、实行减税或免税。13、决定本地方教育规则、学校设置、办学形式、教学内容、教学用语和招生办法。14、自主发展民族教育和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民族传统医药,开展民族体育活动等。15、企业、事业单位要优先招收少数民族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第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备案。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行使立法权利。二、拥有对国家有关法律的变通执行权利。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四、培养干部的权利。五、组建的权利。六、自主发展经济的权利。七、进行贸易活动的权利。八、管理财政的权利。九、自主发展文化教育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二十条 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该上级国家机关应当在收到报告之日起六十日内给予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二十一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同时使用几种通用的语言文字执行职务的,可以以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语言文字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二十二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采取各种措施从当地民族中大量培养各级干部、各种科学技术、经营管理等专业人才和技术工人,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并且注意在少数民族妇女中培养各级干部和各种专业技术人才。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录用工作人员的时候,对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人员应当给予适当的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可以采取特殊措施,优待、鼓励各种专业人员参加自治地方各项建设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二十五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根据本地方的特点和需要,制定经济建设的方针、和计划,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十一条 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国家规定,可以开展对外经济贸易活动,经批准,可以开辟对外贸易口岸。与外国接壤的民族自治地方经批准,开展边境贸易。民族自治地方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享受国家的优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十二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是一级财政,是国家财政的组成部分。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凡是依照国家财政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民族自治地方在全国统一的财政下,通过国家实行的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享受上级财政的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预算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设机动资金,预备费在预算中所占比例高于一般地区。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财政预算过程中,自行安排使用收入的超收和支出的节余资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十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依照法律规定,决定本地方的教育规划,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学制、办学形式、教学内容、教学用语和招生办法。

第3种观点: 自治权的主要内容有:1、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2、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有不适合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可以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3、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时,可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4、自行培养各级干部、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等专业人才。5、经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政治权利包括哪些政治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主要指选举权、被选举权,参加管理国家,担任公职和享受荣誉称号等权利。我国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国家保障人民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等权利。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的自由权利。同时规定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机关进行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包括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是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由本行政区域内的各族人民依法选举的代表组成。自治区、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本级民族自治地方的地方国家行政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备案。《》第一百一十五条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民族自治区域自治机关的自治权是指自治机关有权根据和法律的规定,结合本民族自治区域的特点和需求,自主的管理和发展本地区政治、经济和文化事物的权利。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党领导中国人民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我国的基本制度之一,也是列入我国的国家基本制度,长期以来的实践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植根中国大地,符合我国国情,深得全国各族人民拥护的好制度。根据的规定,自治机关有权根据自己的需要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有权制定经济建设方针计划,有权管理和保护本地方自然资源,可以依法开展对外经济贸易活动,开辟对外贸易口岸,有权行使财政自主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备案 。第二十四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第二十五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根据本地方的特点和需要,制定经济建设的方针、和计划,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第二十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管理和保护本地方的自然资源。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国家的统一规划,对可以由本地方开发的自然资源,优先合理开发利用。第三十一条 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国家规定,可以开展对外经济贸易活动 ,经批准,可以开辟对外贸易口岸。与外国接壤的民族自治地方经批准,开展边境贸易。民族自治地方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享受国家的优惠。第三十二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是一级财政,是国家财政的组成部分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凡是依照国家财政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行使立法权利。二、拥有对国家有关法律的变通执行权利。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四、培养干部的权利。五、组建的权利。六、自主发展经济的权利。七、进行贸易活动的权利。八、管理财政的权利。九、自主发展文化教育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一十五条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第一百一十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一百一十七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凡是依照国家财政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第一百一十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开发资源、建设企业的时候,应当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第一百一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保护和整理民族的文化遗产,发展和繁荣民族文化。第一百二十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第一百二十一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行使立法权利。二、拥有对国家有关法律的变通执行权利。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四、培养干部的权利。五、组建的权利。六、自主发展经济的权利。七、进行贸易活动的权利。八、管理财政的权利。九、自主发展文化教育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一十五条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第一百一十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一百一十七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凡是依照国家财政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第一百一十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开发资源、建设企业的时候,应当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第一百一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保护和整理民族的文化遗产,发展和繁荣民族文化。第一百二十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第一百二十一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

第2种观点: (1)立法权。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须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2)变通执行权。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标,如果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自治机关可以报经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3)财政经济自主权。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具有较大程度的财政经济自主权,并可以享受国家的照顾和优待。凡是依照国家规定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安排使用。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的项目,由按照优待民族自治地方的原则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预算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设立机动资金,预备费在预算中所占比例高于一般地区。(4)文化、语言文字自主权。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享有一定程度的文化自主权。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公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同时使用几种通用的语言文字执行公务的,可以以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语言文字为主。(5)组织权。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6)少数民族干部具有任用优先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备案。第二十一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同时使用几种通用的语言文字执行职务的,可以以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语言文字为主。第二十四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第二十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坚持社会主义原则的前提下,根据法律规定和本地方经济发展的特点,合理调整生产关系和经济结构,努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鼓励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自治区享有一定程度的自治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第四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行使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和本法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自治州的自治机关行使下设区、县的市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行使自治权。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行使立法权利。二、拥有对国家有关法律的变通执行权利。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四、培养干部的权利。五、组建的权利。六、自主发展经济的权利。七、进行贸易活动的权利。八、管理财政的权利。九、自主发展文化教育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一十五条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第一百一十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一百一十七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凡是依照国家财政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第一百一十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开发资源、建设企业的时候,应当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第一百一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保护和整理民族的文化遗产,发展和繁荣民族文化。第一百二十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第一百二十一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所以不属于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是民族乡的、自治州的人民以及人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一十二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原因是:1.中国在历史上长期以来就是一个集中统一的国家。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中国境内各民族逐步汇合成了中华民族。2.长期以来中国的民族分布以大杂居、小聚居为主。长期的经济文化联系,形成了各民族只适宜于合作互助,而不适宜于分离的民族关系。3.我国人口、资源分布和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只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才有利于各民族的发展和国家的繁荣、昌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第二条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依据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在行使同级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同时,拥有自治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一十二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

第2种观点: 一、自治县有哪些权限1、自治县的权限包括:(1)立法权。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2)变通执行权;(3)财政经济自主权;(4)文化、语言文字自主权;(5)组织权;(6)少数民族干部具有任用优先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的行为。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二、自治县和县有什么区别1、范围不同。县级行政区包含县级市、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林区;而自治县只包含区域自治的自治县;2、区域自治不同。自治县拥有区域自治权,即自治县可以按照当地的情况来设立相应的资质条例;而普通县需要按照国家统一的规定来进行治理;3、划定原则不同。自治县是根据当地少数民族的聚集情况来划定的,可以进行民族区域自治;而普通县则是根据行政区划的要求划分的,没有民族自治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依据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在行使同级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同时,拥有自治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一十二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2、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有不适合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可以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3、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时,可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4、自行培养各级干部、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等专业人才。5、经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6、自主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制定本地方的经济建设方针、和计划。7、合理调整生产关系,改革经济管理。8、对可以由本地方开发的自然资源,优先合理开发使用。9、自主安排本地方基本建设项目,管理隶属于本地方的企业、事业单位。10、经批准,可以开辟对外贸易口岸,开放边境贸易,在外汇留成等方面享受国家优待。11、自主安排地方财政收支,确定各项开支标准。12、实行减税或免税。13、决定本地方教育规则、学校设置、办学形式、教学内容、教学用语和招生办法。14、自主发展民族教育和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民族传统医药,开展民族体育活动等。15、企业、事业单位要优先招收少数民族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第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备案。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行使立法权利。二、拥有对国家有关法律的变通执行权利。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四、培养干部的权利。五、组建的权利。六、自主发展经济的权利。七、进行贸易活动的权利。八、管理财政的权利。九、自主发展文化教育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一十五条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第一百一十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一百一十七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凡是依照国家财政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第一百一十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开发资源、建设企业的时候,应当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第一百一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保护和整理民族的文化遗产,发展和繁荣民族文化。第一百二十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第一百二十一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民族自治区域自治机关的自治权是指自治机关有权根据和法律的规定,结合本民族自治区域的特点和需求,自主的管理和发展本地区政治、经济和文化事物的权利。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党领导中国人民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我国的基本制度之一,也是列入我国的国家基本制度,长期以来的实践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植根中国大地,符合我国国情,深得全国各族人民拥护的好制度。根据的规定,自治机关有权根据自己的需要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有权制定经济建设方针计划,有权管理和保护本地方自然资源,可以依法开展对外经济贸易活动,开辟对外贸易口岸,有权行使财政自主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备案 。第二十四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第二十五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根据本地方的特点和需要,制定经济建设的方针、和计划,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第二十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管理和保护本地方的自然资源。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国家的统一规划,对可以由本地方开发的自然资源,优先合理开发利用。第三十一条 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国家规定,可以开展对外经济贸易活动 ,经批准,可以开辟对外贸易口岸。与外国接壤的民族自治地方经批准,开展边境贸易。民族自治地方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享受国家的优惠。第三十二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是一级财政,是国家财政的组成部分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凡是依照国家财政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享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自治权:1、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2、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3、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4、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保护和整理民族的文化遗产,发展和繁荣民族文化。5、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一十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一百一十七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凡是依照国家财政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第一百一十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 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开发资源、建设企业的时候,应当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第一百一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保护和整理民族的文化遗产,发展和繁荣民族文化。第一百二十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第一百二十一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

第2种观点: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如下:1、立法权。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须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2、变通执行权。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标,如果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自治机关可以报经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3、财政经济自主权。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具有较大程度的财政经济自主权,并可以享受国家的照顾和优待。凡是依照国家规定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安排使用。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的项目,由按照优待民族自治地方的原则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预算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设立机动资金,预备费在预算中所占比例高于一般地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自治法》第四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行使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和本法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所以不属于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是民族乡的、自治州的人民以及人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一十二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民族区域自治是以领土完整,国家统一为前提和基础的,是国家的集中统一领导与民族区域自治的有机结合。它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使各族人民,特别是少数民族把热爱本民族与热爱祖国的深厚感情结合起来,更加自觉地担负起捍卫祖国统一、保卫边疆的光荣职责。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得以实现。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蓬勃发展。法律依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第一条 为了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加快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增进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各级应当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民族的宣传教育,依法制订具体措施,保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的行为。第三条 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是公民的职责和义务。民族自治地方应当切实保障和法律在本地方的遵守和执行,积极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第四条 各级应当积极开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各项活动,对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行使立法权利。二、拥有对国家有关法律的变通执行权利。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四、培养干部的权利。五、组建的权利。六、自主发展经济的权利。七、进行贸易活动的权利。八、管理财政的权利。九、自主发展文化教育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一十五条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第一百一十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一百一十七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凡是依照国家财政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第一百一十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开发资源、建设企业的时候,应当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第一百一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保护和整理民族的文化遗产,发展和繁荣民族文化。第一百二十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第一百二十一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原因是:1.中国在历史上长期以来就是一个集中统一的国家。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中国境内各民族逐步汇合成了中华民族。2.长期以来中国的民族分布以大杂居、小聚居为主。长期的经济文化联系,形成了各民族只适宜于合作互助,而不适宜于分离的民族关系。3.我国人口、资源分布和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只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才有利于各民族的发展和国家的繁荣、昌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第二条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具体需要咨询公积金中心。一般义务兵阶段是没有住房补贴的,如果是士官退伍的,并确定自己已经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1、登录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需要身份证号码或个人公积金账号;2、拨打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查询(区号12329)3、凭身份证或公积金联名卡到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4、到退伍前所在的财务部门查询。扩展资料: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条 义务兵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义务兵退出现役,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应当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退出现役义务兵就业享受国家扶持优惠。义务兵退出现役,可以免试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接受成人教育的,享受加分以及其他优惠;在国家规定的年限内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或者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享受国家发给的助学金。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以及属于烈士子女和因战致残被评定为五级至八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由安置地县级以上地方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本人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依照本条第一款至第四款规定办理。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退役金的标准。退出现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和地方各级共同负担。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女方不退彩礼一般不犯法。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人民应当予以支持。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第3种观点: 上下班交通事故非因本人主要原因受伤的认定为工伤。我国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Copyright © 2019- huatuo9.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300880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