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开办养老院的条件如下:(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三)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四)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要求;(五)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下列基本标准:(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三)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四)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五)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拓展资料:养老服务是一种全人、全员、全程服务。所谓“全人”服务是指养老机构不仅要满足老人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照料需求,还要满足老人医疗保健、疾病预防、护理与康复以及精神文化、心理与社会等需求;要满足入住老人上述需求,需要养老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努力,这就是所谓的“全员”服务;绝大多数入住老人是把养老机构作为其人生最后的归宿,从老人入住那天开始,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就要做好陪伴着老人走完人生最后里程的准备,这就是所谓的“全程”服务。法律依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机构,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下列基本标准:(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三)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四)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五)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依靠专业化的服务,为经济和生活自理困 难的居家老年人,提供以生活照料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目前,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提供照料服务;二是在社区创办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日托服务。都可以通过社村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进行设置服务项目,统一管理,以便搭建起“互联网+养老”的信息化养老模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第五条 国家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对老年人的保障水平。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倡导全社会优待老年人。第三十条 国家逐步开展长期护理保障工作,保障老年人的护理需求。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应当根据其失能程度等情况给予护理补贴。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级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第2种观点: 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的区别如下:1、两个概念不同。 社区养老不是家庭养老,而是社区里在家养老,社区养老不是社会养老,是机构养老服务引入社区,实施社区在家养老,吸收了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模式的优势和可操作性,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与社区集中结合起来;2、两种服务不同。社区养老服务通过支持、社会参与和市场运作,逐步建立以养老家庭为核心、社区服务为基础、专业服务为基础的服务体系,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化娱乐。居家养老的主要服务是生活护理、医疗服务和精神护理服务;3、两者的特点不同。社区养老的特点是,让老年人住在自己家里,在他们继续得到家人照顾的同时,相关的服务机构和社区的人们为老年人提供现场服务或照顾服务。居家养老的特点是系统由“家庭养老平台”和智能终端组成,智能终端通过有线或无线终端与老年人寻呼机相连;4、两者的服务对象不同。居家养老主要由购买服务驱动,其服务对象仅限于小范围,“三无”老人,其费用主要由承担。一些地方鼓励老年人购买自己的服务,给予适当补贴。而社区养老主要针对社区中的老年人,或者独自在家的老年人等;5、两种服务的内容是不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申请条件:市区户籍且满70周岁、被列入低保救助对象或低收入家庭救助对象且独居的老人;县户籍年满70周岁,低保救助对象、独居或空巢、生活失能或半失能老人。办理流程:1、申请。由本人或者代办人填写《本市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登记表》并向所在社区(村)提出书面申请。2、受理、审核。社区(村)受理,符合条件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调查,填写《入户调查记录》,然后并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由社区(乡镇办)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3、审批、服务。县区民政局在15个工作日内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次月正式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级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据国家民政部《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都可以提出办院申请。开办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有固定的服务场所(30张床位以上)、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有合适的机构名称、完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配备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符合卫生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申办社会福利养老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身份证明、固定住址、联系方式等);拟办社会福利养老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拟办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固定场所(房屋、土地权证)的证明和规划许可证件。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市民政局提出申请,由市民政局进行审批。如、澳门、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应当向省级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法律依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 第七条 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提出办院申请。第 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说明;(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澳门、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向省级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并报省级外经贸部门审核。第九条 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根据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审查,作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第2种观点: 开办养老院,首先要起草章程,并有具体的养老场所,还必须招聘一定数量且具有相应资格的服务人员和医务人员。符合条件后,必须先向当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出筹办备案申请,并提交开办人员的身份证证明、筹办申请书以及能提供的养老资源情况,比如床位数量、服务人员数量、资金来源等。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收到申请后,对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会在规定期限内做出准予筹办的备案决定,并通知申办人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申请人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后,再连同有关资料向工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工商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对是否取得民政部门的备案同意以及名称等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发给营业执照。办理养老院应具备以下条件:1、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要的生活设施和户外活动场所;2、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城市道路建筑设计规范,方便残疾人使用;3、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资金;4、有完善的章程,机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5、有与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护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以孤儿、弃婴为服务对象的社会福利机构,必须与当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共同组织。拓展资料: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立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立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2、民政部门出具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3、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合同;4、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审查意见;5、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报告;6、机构章程和规章制度;7、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名单及有效证件复印件及工作人员健康证明;8、有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条件(可与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社区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或内部医疗机构批准证书)。法律依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第: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澳门、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向省级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并报省级外经贸部门审核。
第3种观点: 办养老院需要资质和手续具体如下:一、办养老院需要资质如下:1、有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2、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3、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4、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5、床位数在10张以上;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办养老院手续如下:1、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2、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3、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4、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民政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做出同意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书面通知申办人。其次是养老机构的开业审批,依法成立的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向养老机构住所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申请设立养老机构。县、不设区的市、直辖市的区民政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法律依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开办民办养老院的条件如下:(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三)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四)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要求;(五)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申请条件:市区户籍且满70周岁、被列入低保救助对象或低收入家庭救助对象且独居的老人;县户籍年满70周岁,低保救助对象、独居或空巢、生活失能或半失能老人。办理流程:1、申请。由本人或者代办人填写《本市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登记表》并向所在社区(村)提出书面申请。2、受理、审核。社区(村)受理,符合条件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调查,填写《入户调查记录》,然后并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由社区(乡镇办)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3、审批、服务。县区民政局在15个工作日内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次月正式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级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第2种观点: 申请办养老院流程如下:1、办理机构,申办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2、申办材料,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材料;3、申办组织或个人的身份证明,筹办申请书;4、办社会福利机构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5、个人以合资、合作形式申请筹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提交双方签约的委托合同书;6、办理程序,提出筹办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县级民政部门审查;7、申请人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8、正式营业。法律依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申请办养老院的材料有什么1、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2、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3、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4、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开办居家养老服务需办理营业执照,在当地所属的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即可。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3)经营场地证明;(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6) 法规、规章和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依靠专业化的服务,为经济和生活自理困 难的居家老年人,提供以生活照料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目前,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提供照料服务;二是在社区创办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日托服务。都可以通过社村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进行设置服务项目,统一管理,以便搭建起“互联网+养老”的信息化养老模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第五条 国家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对老年人的保障水平。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倡导全社会优待老年人。第三十条 国家逐步开展长期护理保障工作,保障老年人的护理需求。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应当根据其失能程度等情况给予护理补贴。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级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第2种观点: 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的区别如下:1、两个概念不同。 社区养老不是家庭养老,而是社区里在家养老,社区养老不是社会养老,是机构养老服务引入社区,实施社区在家养老,吸收了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模式的优势和可操作性,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与社区集中结合起来;2、两种服务不同。社区养老服务通过支持、社会参与和市场运作,逐步建立以养老家庭为核心、社区服务为基础、专业服务为基础的服务体系,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化娱乐。居家养老的主要服务是生活护理、医疗服务和精神护理服务;3、两者的特点不同。社区养老的特点是,让老年人住在自己家里,在他们继续得到家人照顾的同时,相关的服务机构和社区的人们为老年人提供现场服务或照顾服务。居家养老的特点是系统由“家庭养老平台”和智能终端组成,智能终端通过有线或无线终端与老年人寻呼机相连;4、两者的服务对象不同。居家养老主要由购买服务驱动,其服务对象仅限于小范围,“三无”老人,其费用主要由承担。一些地方鼓励老年人购买自己的服务,给予适当补贴。而社区养老主要针对社区中的老年人,或者独自在家的老年人等;5、两种服务的内容是不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申请条件:市区户籍且满70周岁、被列入低保救助对象或低收入家庭救助对象且独居的老人;县户籍年满70周岁,低保救助对象、独居或空巢、生活失能或半失能老人。办理流程:1、申请。由本人或者代办人填写《本市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登记表》并向所在社区(村)提出书面申请。2、受理、审核。社区(村)受理,符合条件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调查,填写《入户调查记录》,然后并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由社区(乡镇办)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3、审批、服务。县区民政局在15个工作日内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次月正式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级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申请条件:市区户籍且满70周岁、被列入低保救助对象或低收入家庭救助对象且独居的老人;县户籍年满70周岁,低保救助对象、独居或空巢、生活失能或半失能老人。办理流程:1、申请。由本人或者代办人填写《本市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登记表》并向所在社区(村)提出书面申请。2、受理、审核。社区(村)受理,符合条件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调查,填写《入户调查记录》,然后并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由社区(乡镇办)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3、审批、服务。县区民政局在15个工作日内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次月正式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级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申请条件:市区户籍且满70周岁、被列入低保救助对象或低收入家庭救助对象且独居的老人;县户籍年满70周岁,低保救助对象、独居或空巢、生活失能或半失能老人。办理流程:1、申请。由本人或者代办人填写《本市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登记表》并向所在社区(村)提出书面申请。2、受理、审核。社区(村)受理,符合条件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调查,填写《入户调查记录》,然后并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由社区(乡镇办)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3、审批、服务。县区民政局在15个工作日内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次月正式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第三十一条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级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第3种观点: 开办养老院的条件如下:(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三)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四)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要求;(五)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下列基本标准:(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三)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四)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五)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拓展资料:养老服务是一种全人、全员、全程服务。所谓“全人”服务是指养老机构不仅要满足老人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照料需求,还要满足老人医疗保健、疾病预防、护理与康复以及精神文化、心理与社会等需求;要满足入住老人上述需求,需要养老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努力,这就是所谓的“全员”服务;绝大多数入住老人是把养老机构作为其人生最后的归宿,从老人入住那天开始,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就要做好陪伴着老人走完人生最后里程的准备,这就是所谓的“全程”服务。法律依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机构,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下列基本标准:(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三)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四)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五)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是:预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为实现上述目标,我们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抓当前、打基础、利长远,不断提升城市发展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努力实现“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一)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确保经济社会正常运转落实总体防疫策略。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机制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策略,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化防控机制,坚持依法防控、群防群治、联防联控,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工作,处理好常态化下疫情防控和恢复正常活动秩序的关系,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细疫情防控措施。“三人小组”继续落实闭环管控各个环节,细排防控工作流程,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重点任务,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要求,全面提升涉外疫情防控处理能力。继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社会宣传和引导工作。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落实酒店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集中医学观察酒店安保力量投入,确保各项安保工作畅通。巩固疫情防控成效。加强万博商务区等重点区域的排查防控,继续压实村(社区)、业委会、物业公司属地责任和机关事业单位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突出做好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来穗返穗人员、入境来穗人员、解除健康医学观察人员和港澳豁免隔离人员等重点人员的落地排查和健康服务管理工作,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持续向好形势,为加快恢复防疫常态化下的生产生活秩序创造更加有利条件。(二)激活经济发展潜力,引领区域核心协调发展加快重点项目建设。以万博商务区为中心,向东南西北规划拓展发展空间。推动万博商务区向东向北向珠江边拓展,加快实施南大干线南村段西片区旧村改造;向南与里仁洞村“三旧”改造项目联动发展,沿番禺大道上盖规划建设连接万博与里仁洞公园;向西与汉溪长隆连片发展,开发万博、长隆地铁站地下商业空间走廊。大力支持华工国际校区二期项目建设,加紧推进南大干线扫尾工作,攻坚完成清场交地。促进番禺工业经济总部园区配套道路(德兴北路、兴元路、园北路)、万博商务区五条道路、创新城组团项目(包括时代倾城东侧及南村村留用地)的征地工作。打造营商环境标杆。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进一步优化产业区块布局,推进全镇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迈进。大力开展暖企工作,积极协调解决企业用工、物流、资金等要素保障问题。加强亲商服务平台使用与企业日常运营结合,提升政企协作效率,构建“令行禁止、有呼必应”的企业服务良好格局。稳住市场主体,保护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石。支持发展直播电商新模式新业态,大力发展总部经济,以欢聚时代等企业为龙头,大力引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项目。根据“十四五”期间产业发展定位,发挥招商服务大队万博分队引擎作用,为加快形成番禺区“一盘棋”的招大商、招好商、招优商工作格局提供更优越的平台,促进产业集聚发展,辐射带动南村镇周边连片高效利用。大力推进万博商务区及周边交通、绿化、夜景、环境综合、商业氛围等“五大提升”工程,实现万博商务区城市面貌的全面提升,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打造大湾区文商旅体融合发展典范区域和国际消费示范区。提升政务服务能级。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动力,以服务民生、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网上办”,升级雅居乐社区、海怡半岛社区、塘埗西村、陈边村、市头村公共服务站自助终端机系统,加大政务网办宣传推广力度,提高设备使用率,解决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办事需求。深化5G+VR“政务晓屋”服务应用,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提高窗口集成率,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构筑人才聚集高地。坚定不移推动“双区”建设,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推动建设创新创业,深入实施“1+4”产业人才,积极开展各类惠企宣讲,加快集聚一批高端创新人才,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切实帮助企业发展壮大,积极对接大学城、暨南大学、华工国际校区、科贸学院等高校,打造人才对接平台。聚焦人才引领万博产业发展,坚持人才引领产业思路,继续用好智汇谷人才联盟服务平台资源,大力引导人才共建万博产业圈,不断完善万博发展生态,为推动辖区加快创新创业创造提供智力支撑。(三)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提升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加强扶贫济困工作,进一步提高帮扶成效,重点抓好治病、助学、济困等方面的慈善救助。继续推进南村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的运营和管理工作,依托颐康中心为辖内居家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配餐、医疗护理、康复保健、日间托老等养老服务。坚持用心用情办好民生社会事业,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有品质、更有尊严、更加幸福。进一步推进对口帮扶支援工作,助推对口帮扶地区脱贫攻坚战收官,预防贫困户返贫风险,以更科学的思维谋划好“扶贫同扶智扶志结合起来”。继续完善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扫尾阶段工作,确保按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落实就业服务。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把稳就业作为重中之重,持续优化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充分发挥能力提升服务工作队参谋员、策划员、服务员、宣传员的作用,准确了解掌握困难群众的就业意愿、从业方向等情况,着力解决该群体技能培训和就业问题。进一步加强日常的劳动监察巡查力度,健全长效机制,做到及早发现劳资隐患及时处理,打击违法用工行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力促文教体卫发展。配合加快推进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二期建设,加快推进南村镇中心幼儿园工程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筹划建设南村镇乡村风貌博物馆,深挖历史人文旅游资源,全面推进文化休闲旅游业态发展。加快基础医疗设施建设,推动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和番禺区第六人民医院(雅居乐北苑医院)合作发展,加快该院升级改造工作。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强化重大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深化“上品教化”理念,推进基础教育设施建设,提升全镇学前教育办学条件,进一步促进各类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线上线下七大节日等一系列精品文化活动。提前谋划,精心挑选高水平的运动员参加区运会。(四)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构建美丽宜居幸福环境强化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快完成珠江堤防达标提升项目,协助落实广州市珠江堤防工程(大学城南岸段加固二期)建设工作,保障该项目工程顺利推进。加大力度推进金新大道等内涝风险点治理,率先推进员岗上涌等碧道建设。全力推进87个排水单元达标攻坚行动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查漏补缺”工作,按月推进任务,落实每月达标验收。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高质量完成村庄清洁行动、厕所、“五大美丽行动”等重点工作任务,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加大力度推进七星岗公园“健康主题公园”的建设工作。推进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散乱污”场所整治,实现城市面貌大变化大提升。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负面清单”。巩固无烟单位创建成果,加大推进健康促进区建设。高水平推进垃圾分类。深入推进垃圾分类,紧扣“抓中间、促两端”的工作思路,狠下功夫,完善餐厨垃圾收运体系,以考核倒逼落实。以兴业社区定点投放点、星河湾东区社区误时投放点、华南新城社区误时投放点、华碧社区误时投放点等4个星级投放点为样板,实行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全镇垃圾分类投放点建设管理水平。持续加强垃圾分类检查督导,联合第三方检查组定期督导考核,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垃圾源头减量专项行动。(五)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深化民主法治建设。做好“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深化法律援助工作,引导当事人理性解决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提高行政处理决定的执行效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构建“普法大格局”。坚持依法全面履职,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效于民,认真听取、政协委员等各人民团体的意见,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以优化服务管理为着力点,提升民主法治建设水平,全面打造法治型,树立权威。强化社会治理能力建设。抓好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强经济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坚定不移维护经济安全。大力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加强公共场所、村(社区)、校园安全防护,完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健全安全隐患排查预警机制。继续推进万博智能派出所建设,高标准建设万博商圈“大数据”,通过智能技防全覆盖,把万博商圈打造成智慧平安新标杆。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制,把禁毒工作责任细化落实到具体部门和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创新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消除社会稳定风险和公共安全隐患。扎实推进治安突出问题重点关注和平安创建各项工作,加快实现各类“平安细胞”创建工作全面覆盖。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面完成人面识别等技防建设,有效整合村级防范力量,实行统一平台指挥,提高对突发案件的应急处置效能和对街面犯罪的有效震慑。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落实“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整治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严格执行资金审批制度,坚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预算支出管理,带头过“紧日子”,严控“三公”经费预算。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大力整治文山会海。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促进干部担当作为,把提高治理能力作为新时代干伍建设的重大任务,进一步加强干伍建设工作,全面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新时代干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报审批。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城市以及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审查同意后,报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报省、自治区审批。第十五条 县组织编制县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组织编制,报上一级审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申请条件:市区户籍且满70周岁、被列入低保救助对象或低收入家庭救助对象且独居的老人;县户籍年满70周岁,低保救助对象、独居或空巢、生活失能或半失能老人。办理流程:1、申请。由本人或者代办人填写《本市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登记表》并向所在社区(村)提出书面申请。2、受理、审核。社区(村)受理,符合条件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调查,填写《入户调查记录》,然后并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由社区(乡镇办)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3、审批、服务。县区民政局在15个工作日内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次月正式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级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依靠专业化的服务,为经济和生活自理困 难的居家老年人,提供以生活照料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目前,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提供照料服务;二是在社区创办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日托服务。都可以通过社村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进行设置服务项目,统一管理,以便搭建起“互联网+养老”的信息化养老模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第五条 国家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对老年人的保障水平。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倡导全社会优待老年人。第三十条 国家逐步开展长期护理保障工作,保障老年人的护理需求。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应当根据其失能程度等情况给予护理补贴。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级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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