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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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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根据规定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调解开始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交通事故调解签字可以反悔吗
交通事故调解签字后就已经产生了法律效力,此时在一般情形下是不可以反悔的。但是存在可以撤销的情形时,是可以依法撤销该交通事故调解协议的。如果在签订交通事故调解协议的过程中存在重大误解、显示公平,或者一方采用欺诈胁迫的手段,是当事人作出违背自己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此时可以依法撤销该调解协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规定期限为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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