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卖淫罪的主旨是: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构成犯罪,侵犯社会治安秩序,犯罪对象主要是妇女,任何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构成该罪,主观上需具备故意。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犯罪行为将面临不同程度的刑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和罚金。对于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行为,刑罚更为严重。
法律分析
判断是否构成介绍卖淫罪:
1、本罪侵犯的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
2、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3、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拓展延伸
刑事法如何界定涉及卖淫行为的标准?
刑事法在界定涉及卖淫行为的标准时,通常会考虑多个因素。首先,是否存在交易行为,即是否有金钱或其他物品的交换。其次,是否存在性行为的提供或接受,包括但不限于性交、口交、肛交等。此外,是否存在组织、引诱、容留、介绍等行为,以及是否存在强迫、胁迫、虐待等情况。社会公众的道德观念、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实践也会对界定标准产生影响。总体而言,刑事法在界定涉及卖淫行为的标准时,会综合考虑以上因素,以保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为目标。
结语
刑事法对于卖淫行为的界定标准是多方面综合考虑的结果。其中,是否存在交易行为以及性行为的提供或接受是重要因素。此外,是否存在组织、引诱、容留、介绍等行为,以及是否存在强迫、胁迫、虐待等情况也会被考虑。社会公众的道德观念、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实践也会对界定标准产生影响。刑事法的目标是保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三百五十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三百六十一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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