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购买商业房产不可以抵税。其具体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十条,其中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三十五条 予计算进项税额扣除的货运,其发货人、收货人、起运地、到达地、运输方式、货物名称、货物数量、运输单价、运费金额等项目的填写必须齐全。与购货上所列的有关项目必须相符,否则不予抵扣。纳税人购进、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明显偏高、经过审查不合理的,不予抵扣运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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