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现役军人死亡的,由县级民政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具体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
法律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十三条 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民政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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