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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的主要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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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份保险公司

股份保险公司类似于其他产业的股份公司,由发起人根据《公司法》设立,由此具体规定了公司发起人的人数、公司债务的限额、发行股票的种类、税收、营业范围、公司的权力、申请程序、公司执照等。西方发达国家的公司组织由三个权力集团组成,即股东、董事会、高级经理人员。

2、相互保险公司

相互保险公司也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但是一种非营利公司,没有股东,公司为保单持有人(投保人)拥有。因此投保人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公司所有人,又是公司的客户。股份保险公司的股东并不一定是公司的顾客,相互公司的投保人作为所有人可以参加选举董事会,由董事会任命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专事公司的业务经营与管理。投保人能以取得红利的形式分享经营成果。

3、专属保险公司

由工商企业自己设立,旨在为该企业、附属企业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的风险保险或再保险的保险公司。

一、契约作业通知函怎么填

契约作业通知函只要是要求本人签字即可。

就是因为大家都不在意所以引起了保险业不正规操作的出现,为了净化保险业,无论是营销人员还是投保人都应该遵守规则,遇到不遵守的就应该制止。不然最后吃亏的还是投保人。

二、保险公司的设立条件

申请设立保险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全国范围内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实收货币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五亿元;在特定区域内经营业务的保险公司,实收货币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二)保险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符合中国规定的任职资格;

(三)经营寿险业务的全国性保险公司,至少要有三名经中国认可的精算人员;经营寿险业务的区域性保险公司,至少要有一名经中国认可的精算人员;

(四)具有与其业务规模和人员数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办公设备;

(五)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应为企业法人或国家允许投资的其他组织;股东资格应符合中国的有关规定;

(六)中国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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