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缴原因:单位在为员工补缴社保时,需要说明补缴的具体原因,这其中的原因可以是参保人本人自身原因,也可以是单位方的原因;这个并没有统一的标准,按时实际补缴的情况来进行说明即可。
2、补缴信息:在补缴情况说明中,详细说明补缴社保员工的信息明细、补缴基数以及补缴时间等相关信息。
一、单位社保补缴怎么操作
1、信息录入:用人单位参加社保一般都会有专门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的,通过平台下载系统之后,在系统中录入社保补缴明细以及相关信息。
2、打印材料:将信息录入完成之后,到处社保补缴的相关资料:《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申请表》等,然后盖上单位的公章。
3、补缴申报:打印相关材料之后,可以直接前往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
不同地区对于社保补缴的具体流程以及材料要求是会存在一定区别的,而且具体涉及到的补缴情况也会有所不同,建议大家先咨询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之后再完成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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