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的量刑已被修改,不论情节恶劣与否,都将被定为“危险驾驶”罪,处以拘役和罚款。醉驾缓刑的适用因地而异,发达地区实行实刑,二线城市多为缓刑。缓刑的适用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犯罪情节轻微且表现悔罪,累犯不适用缓刑。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仍需执行附加刑。拘役缓刑考验期不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不少于1年。
法律分析
醉驾的量刑:
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新修订的刑法于2012年5月1日起施行,“危险驾驶”入罪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明显加大了对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惩罚力度。2012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的醉驾案件进行调研,并酝酿出台相关司法解释。
醉驾如何争取缓刑:
醉驾缓刑是看地方的,一般发达地区是实刑,二线城市都是缓刑。
缓刑的条件: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
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
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还判处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应当执行,而不受主刑缓刑的影响。
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受缓刑宣告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结语
醉驾的量刑已经明确规定,无论情节如何,都将被定罪并处以拘役和罚金。新修订的刑法增加了对醉驾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惩罚力度。然而,醉驾缓刑的适用因地区而异,一般发达地区实行实刑,而二线城市则倾向于缓刑。适用缓刑的条件包括犯罪情节轻微、悔罪表现良好,并且不能是累犯。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在主刑之外的附加刑仍然需要执行。缓刑的考验期限根据原判刑期的长短而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五条 车辆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检验体内酒精含量:
(一)对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酒精含量结果有异议并当场提出的;
(二)涉嫌饮酒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涉嫌醉酒驾驶的;
(四)拒绝配合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
车辆驾驶人对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无异议的,应当签字确认。事后提出异议的,不予采纳。
车辆驾驶人涉嫌吸食、注射毒品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后驾驶车辆的,应当按照《吸毒检测程序规定》对车辆驾驶人进行吸毒检测,并通知其家属,但无法通知的除外。
对酒后、吸毒后行为失控或者拒绝配合检验、检测的,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约束性警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