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早上6点半起床,洗漱、吃早饭,然后静坐。中午11点半吃午饭,然后午休,下午2点起床静坐,晚上5点半吃晚饭,晚饭后看新闻,晚上10点半睡觉。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
第三条 拘留所应当依法保障被拘留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不得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或者指使、纵容他人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法律、行规和拘留所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接受教育。
第四条 门主管全国拘留所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机关主管本行政区域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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