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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专利有哪些具体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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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假冒专利构成刑事犯罪的表现形式如下:

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专利号;

2、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

3、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

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一、引用哪些假冒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以下四种假冒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4、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二、专利申请有哪些好处和作用

专利申请的好处和作用有:专利权人能够在专利保护期限内排除其他人使用该专利技术方案。即便其他人在专利申请日之后,独自研发完成了相同的技术方案也不能够使用。

《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的“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一)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专利号的;

(二)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

(三)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

(四)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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