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时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和份额进行分割。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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