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
一、:
1、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到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
2、工商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3、健康证:到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体检并办理健康证。
4、食品流通许可证:需带上身份证及复印件、健康证、房屋产权证(或租房合同)等资料到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二、申请材料:
食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提交材料
1.生产经营场地设备布局和卫生设施说明;
2.工艺流程说明;
3.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4.自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后出具的试制食品合格的证明材料;
5.产品执行企业标准的提供省级卫健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
三、登记条件
1.有的生产加工场所,场所面积与生产加工能力相适应,布局符合工艺流程要求;
2.具备与生产加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和处理废水、油烟以及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设施;
3.场所的地面、墙面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4.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5.具备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材料要求
1.食品小作坊登记申请书;
2.开办者身份证明;
3.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4.主要食品原辅料清单;
5.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复印件或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6.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
7.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
8.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9.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清单;
10.申请人亲笔签名的承诺书,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申请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程序环节
1.申请人自查。申请人对照现场核查登记表进行自查评估,自查评估结果符合要求的可向所在地行政许可部门提交登记申请。
2.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申报的方式,向所在地食品经营许可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第九条 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营业执照
(二)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
(四)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五)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六)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七)符合国家产业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法律、行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Copyright © 2019- huatuo9.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300880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