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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冲备注栏需要填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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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不是所有企业必须填写,但是有部分行业属于必须填写项。1.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开时,应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2.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开时,应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3.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开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的主管机关,负责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的管理办法由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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