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入账,跨年度入账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 跨年需要入账的当年已经做了汇算清缴工作,企业需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2、跨年需要入账的当年还未做汇算清缴工作,只要汇算清缴之前取得跨年就允许所得税税前扣除,不用做专项申报。
3、跨年计入了当年费用,不允许所得税税前扣除,需要在入账当年的汇算清缴中做纳税调增。
会计处理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去年取得的,只能计入去年的费用,不能列支到今年的费用当中。如果是今年才发现去年未入账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可作为前期差错处理,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核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四条 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本法所称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本法所称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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