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全部退还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并非全部投保金额),这部分只占投保总额的约1/3左右,其他2/3已进入社保基金统筹,不可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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