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收专用,但从税链看,如果开给小规模纳税人,又没法抵扣,税链就断了,而且小规模纳税人和实行简易征收的一般纳税人收到专票 ,要全部计入成本,不可以抵扣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专用的购买方开具专用,并在专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的, 不得开具专用: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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