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罚款有吗
1、交通罚款没有。交通违章罚款缴费没有,只有行政收据。交警依法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开具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的作用有什么
1、是记录经营活动的一种原始证明。由于上载明的经济事项较为完整,既有填制单位印章,又有经办人签章,还有监制机关、字轨号码、代码等,具有法律证明效力;
2、是加强财务会计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正确地填制是正确地进行会计核算的基础;
3、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一经开具,票面上便载明征税对象的名称、数量、金额,为计税基数提供了原始可靠的依据;还为计算应税所得额、应税财产提供必备资料;
4、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工具。具有证明作用,在一定条件下又有合同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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