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企业预防欠款纠纷的方法:
1、掌握合同起草权,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预设利己条款;
2、争取担保,欠款不能清偿的,由担保人承担清偿责任,或者拍卖,变卖抵押物优先受偿;
3、尽量采用先付后货或先定金后发货的交易方式,必须采用先付后付的方式,应固定并保存交接手续;
3、有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丧失商业信誉时,应暂停履行,要求对方提供担保;
4、关注债务人财产状况和变动,为诉前财产保全和强制执行奠定基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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