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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因公致残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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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因公致残是如何规定的?人民因公致残是如何规定的根据〔2014〕101号印发《人民抚恤优待办法》人民因公致残规定如下:第三章、伤残抚恤和优待第二十四条、人民伤残,按致残性质分为:(一)因战致残;(二)因公致残。第二十七条、人民因战、因公负伤,符合评定伤残等级条件的,应当在因战、因公负伤3年内提出申请。伤残人民的残情医学鉴定,由设区的市级以上民政部门指定的伤残医学鉴定机构作出;职业病的残情医学鉴定由省级民政部门指定的鉴定机构作出。第三十二条、伤残人民旧伤复发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经批准到外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按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执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解决。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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