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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减刑假释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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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减刑假释的情形有:犯贪污罪情节特别严重的;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决定缓刑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的;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暴力性犯罪分子,如故意杀人、爆炸、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对累犯不得假释;对被判处终身监禁的罪犯不得假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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