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合伙企业与公司是有很大区别的,不仅在构造上有区别,在税收上也是有很大区别的,合伙企业是有税收优惠的。一、合伙企业是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且由于合伙企业本身不是法人企业,其本身是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二、合伙企业的税收优惠有哪些?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我国创业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企业选择有限合伙而不选择公司形式,一个重要原因是税收优惠,由合伙人自己缴税,避免双重税赋,且在特定的下,可按照“利息、股利、红利“应税项目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核定征税的企业,根据财税[2000]91号文件的规定不能再享受减征40%的个人所得税的。根据《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0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0号)等有关规定,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以下简称“四业”),其投资者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三、什么是合伙企业的个税核定征收?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的区别在于所得税的征收,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申请个税核定征收,核定的应税所得率是按照行业利润率来核定的,就算你在经营过程中无法取得部分成本票,也不会增加企业的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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