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化拓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六十岁以上工伤赔偿

六十岁以上工伤赔偿

来源:化拓教育网


60岁以上不属于劳动关系,所以无法认定工伤,只能请求侵权赔偿: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其他的费用也是各自的标准。
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能算工伤:
1、需要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伤害是由“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造成;
3、事故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
工伤赔偿标准: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交通费、食宿费;
4、康复治疗费;
5、辅助器具费;
6、停工留薪;
7、护理费。
工伤费用由公司承担部分:
1、职工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综上所述,60岁以上不属于劳动关系,所以无法认定工伤,只能请求侵权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Copyright © 2019- huatuo9.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300880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