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非上市企业未公开发行股票,其股权不属于有价证券,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不属于征税范围;转让上市公司股权(股票)应按照金融商品转让税目征收。此外,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免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
Copyright © 2019- huatuo9.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300880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