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客体。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财产所有权,而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经济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根据刑法规定,合同诈骗罪的刑罚根据数额大小和情节严重程度而定,包括有虚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没有履行能力的诱骗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收受财物后逃匿等情形。
法律分析
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最直接最根本的区别是犯罪客体的不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单一客体,即国家、集体、个人合法的财产所有权。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该罪的客体是市场经济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拓展延伸
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的客体区分方法
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的客体区分方法主要涉及对犯罪行为的分析和判断。在诈骗罪中,客体通常是指被欺骗的财物,即被骗取的财产或财产权益。而在合同诈骗罪中,客体则是指合同关系中的权益,即通过欺诈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区分两者的关键在于判断欺骗行为是针对财物还是合同权益。具体的区分方法包括:审查犯罪手段、分析犯罪目的、考察被骗取的具体权益、核对合同关系等。通过综合分析这些因素,可以较为准确地区分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的客体,从而为司法实践提供指导和依据。
结语
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最直接区别在于犯罪客体。前者侵犯的是国家、集体、个人的合法财产所有权,而后者则侵犯的是市场经济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在判断两者的区别时,需要审查犯罪手段、分析犯罪目的、考察被骗取的具体权益以及核对合同关系等因素。通过综合分析,可以准确区分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的客体,为司法实践提供指导和依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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