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江苏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属于工伤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交通费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规定;其他。
属于人身损害的: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劳动能力鉴定费。
Copyright © 2019- huatuo9.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300880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