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临时羁押属于传唤,依法是不计入拘留时间的。拘留的时间,应从被人身自由之日起算。如果在被拘留前,传唤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应计入拘留时间进行折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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