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注册分公司所需提交哪些材料?
注册分公司所需材料有:
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2、总公司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3、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4、总公司验资报告复印件;
5、总公司章程;
6、总公司股东会决议;
7、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
8、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照片;
9、其它所需材料。
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二、注册分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注册分公司需要的材料包括:总公司三合一营业执照原件、总公司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总公司章程、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签名复印件。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分公司负责人任职证明。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总公司加盖公章、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分公司负责人任职证明、实际营业场所的租赁协议、产权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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