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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理由降职降薪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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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降职降薪等于更改合同,可以和公司协商解除合同,要求经济补偿。通过劳动仲裁或法律诉讼等途径,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四十七条 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但公司有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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