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超过两年还能理赔。当事人与保险公司对交通事故赔偿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向人民申请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限是三年。
一、交通事故调解不成功可以怎么办
交通事故调解不成功可以通过起诉处理。交通事故经交警调解,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准备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准备好相关起诉材料。
起诉具体条件如下: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为了促进交通管理机关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使侵权行为当事人及时受到民事制裁,使蒙受损害的当事人能及时得到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权利人一致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
交通事故案件的当事人对损害赔偿的争议,既可以共同请求交通事故处理机关进行调解,也可以单方直接向人民提起要求民事赔偿的诉讼。是否经过调解不是能否向人民提起诉讼前置程序;经事故处理机关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赔偿义务人不履行的,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二、交通事故调解成功需要到保险公司吗
交通事故调解需要保险公司的人在场,因为涉及保险公司责任的承担问题。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三、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程序是什么?
交通事故理赔保险理赔程序是:
1、发生保险事故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2、保护现场并保存证据;
3、当事人与保险公司共同定损修理;
4、提交单证申请保险公司理赔;
5、保险公司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6、向申请人支付最终确定的理赔金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
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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