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如果符合刑事立案的条件,会被批捕。
一、刑事立案监督的范围有哪些?
刑事立案监督的范围如下:
1、不报不立的案件。所谓不报不立,就是刑事立案主体已经发现并掌握了犯罪事实,本该立案,但由于缺乏控告、举报等材料而不立案。
2、不破不立的案件。所谓不破不立,是指刑事立案主体对案情复杂,一时难以侦破的案件,不立案就开展侦查,待破了案再补立案手续。
3、应立而不立的案件。所谓应立而不立,是指刑事立案主体对符合法定立案条件的案件故意不予以立案或者以罚代刑、以劳代刑等。
二、寻衅滋事在看守所拘留一般多久才能不去拘留
寻衅滋事看守所拘留,不能超过37天。单纯的寻衅滋事一般是刑事拘留十四天,有特殊情况,机关可以申请延长,最长不超过三十七天。超过三十七天还没有被释放,可能就是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决定批捕。在批捕之后,会向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审理后会予以定罪量刑。
三、寻衅滋事罪最多判多久
寻衅滋事罪是指,人在公共场所,行为无事生非,起哄,殴打并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严重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且情节恶劣的,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纠集别人多次寻衅滋事,严重破坏社会稳定的,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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