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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时房屋倒塌的怎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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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时房屋倒塌的补偿应根据房屋残余价值进行,拆迁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对拆迁安置方案有异议可发表意见并要求听证会,若异议仍未解决可请求协调或裁决。拆迁补偿不仅仅基于房产证,而是需要评估房屋价值并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协议书。

法律分析

一、拆迁时房屋倒塌的怎么补偿?

拆迁时房屋倒塌的需要根据房屋的残余价值来进行补偿。房子倒塌拆迁还能得到补偿。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房屋拆迁的补偿对象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评估的对象是房屋及其所占的土地。如果房屋不存在,是没有房屋部分的补偿的,如果房屋坍塌、有残值还是要给予残值补偿的。但是不会仅因为有房产证,就给补偿。

二、拆迁补偿的方式是什么?

拆迁补偿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两种法定评估依据:

(1)市场评估价,即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对拆迁标的的价值和价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即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2、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1)异地安置。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2)回迁安置。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三、对房屋拆迁安置方案有意见咋办

对房屋拆迁安置方案有意见,可以在不同的阶段采取不同的方式维护权益:

1、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阶段,被征收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方案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发表意见,还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

2、对实施中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县级以上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裁决。

在当代的社会,房屋拆迁肯定是需要对于房屋的所有权人来进行补偿的,而在拆迁过程当中如果存在着倒塌等相关的情况,也应该是评估一下房屋的剩余价值。然后对于参与的价值来进行一定的补偿,双方当事人如果能够关于补偿的方案和标准达成一致意见就可签订协议书。

结语

在拆迁过程中,房屋倒塌需要根据残余价值进行补偿。法律规定,房屋拆迁补偿对象是所有权人,评估对象是房屋及土地。拆迁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对拆迁安置方案有异议时,可发表意见或要求协调裁决。在拆迁中,应确保房屋所有权人得到合理补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可签订协议书。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十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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