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化拓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案问题是由谁提出?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案问题是由谁提出?

来源:化拓教育网


根据历史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由将案件移送至机关立案侦查。但2015年7月22日生效的《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此类案件可以刑事自诉,当事人可以去执行所在地立案。这意味着,对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案问题,现在有了新的规定。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客体是人民的正常活动。人民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唯一机关,它对各类案件制作的判决和裁定,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具体形式。判决和裁定一经生效,就具有法律强制力,有关当事人以及负有执行责任的机关、单位,都必须坚持执行。即使有不同意见,也只能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申诉,而不允许抗拒执行。维护这种生效的判决、裁定的权威,就是维律和法制的权威,就是维护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在这个背景下,对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案问题,新的规定允许当事人进行刑事自诉。这意味着,当发现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情况时,当事人可以直接去执行所在地进行立案。这种变化反映了法律对于保护当事益的重视,也体现了法律对于维护司法机关正常活动的决心。

综上所述,对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案问题,现在有了新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直接去执行所在地进行刑事自诉。这一变化不仅有助于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也有助于维护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同时,这也提醒我们,在面对法律问题时,需要关注最新的法律规定,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利益。

Copyright © 2019- huatuo9.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300880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