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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在购买脑损伤重疾险时是否需要声明已有相关疾病史?

来源:化拓教育网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相关的重要情况,否则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在购买脑损伤重疾险时,投保人是否需要申报相关疾病史,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相关的重要情况。保险人未询问的,投保人不需要告知。保险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2.《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保险人发现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相关的重要情况的,有权解除合同。”

3.《脑损伤重疾险条款》第二条规定:“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如实回答健康告知问题,否则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综上所述,投保人在购买脑损伤重疾险时需如实申报相关疾病史,否则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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