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农村自办养老院,一般不可以。敬老院属于社会福利机构,在设立前应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交申请,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才可以进行办理。根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凡具备相应条件的申办人,可以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根据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审查,作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法律依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民政部门是社会福利机构的业务主管部门,对社会福利机构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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