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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公司拒赔脑干出血,是否存在对消费者的欺诈行为?

来源:化拓教育网


法律分析:重疾险公司拒赔脑干出血,若存在欺诈行为,涉及消费者权益的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给付责任。若保险公司拒绝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给付责任,应当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说明理由。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诚信原则,保险公司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免责条款等损害消费者权益。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一条: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给付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二条:保险人拒绝承担保险合同约定的给付责任的,应当向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说明理由。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诚信原则,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免责条款等损害对方的利益。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或者公平、诚信原则,损害对方利益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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