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但应该给与相应的补偿。我国法律规定,为了保障、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农村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房屋征收引起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应当制定补贴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贴和奖励。
二、棚改征收是什么意思
棚改征收是指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需要,需要征收房屋的行为,其具体流程如下:
1、项目必须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且选址符合棚户区特征;
2、符合四规划一计划;
3、根据被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意见及时修改征收补偿方案,组织听证等;
4、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常务会议讨论;
5、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
为了保障、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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