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要工资直接走人是可以的,不过如果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无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离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执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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