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化拓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劳动合同中服务期限违约金有哪些规定

劳动合同中服务期限违约金有哪些规定

来源:化拓教育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如果单位有这样的情形,可以不用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需要支付,其额度不能超过培训费用。所以在培训费部分要算仔细了。想要辞职但单位不给办理相应手续的情况下,可以书面提交辞职报告。再去通过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保、档案的转移。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只规定了专项培训费用的范围,即《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有支付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以及因培训产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Copyright © 2019- huatuo9.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300880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