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民间借贷活动中,由于缺乏法律规范和监管,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具体来说,借款人可能存在无力还款或拖延还款的情况,而出借人则可能面临无法追讨债务、担心债权受损等问题。此外,一些不法分子可能通过民间借贷活动实施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1.《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合同的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第一百一十三条 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并对履行义务的结果承担责任。
2.《担保法》
第二十六条 担保人对担保债权人的担保领域内的债权享有次序优先权。担保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有权先于主债务人优先受偿。
第二十七条 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间,受担保债权人的书面同意,可以向主债务人要求履行债务。
3.《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二)虚构项目、虚构合同、虚构收益、隐瞒风险,欺骗、误导公众吸收资金;
(三)其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总之,民间借贷活动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但是参与者在签署合同、履行义务等方面,仍应遵守《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而出借人可以通过担保等措施,保障自身权益。但是,如果出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行为,将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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