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去世父母继承比例应当均等,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提起诉讼。
一、多分遗产和少分遗产的情况有哪些
可以多分遗产的情形: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可以少分遗产的情形:1、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2、需要注意的是:(1)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2)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3)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提起诉讼。
二、房产继承纠纷可以向起诉吗
可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提起诉讼。
三、回迁房继承纠纷如何处理
1、自行协商。
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3、向人民提起诉讼。
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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