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化拓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传票对方不接收怎么办?

传票对方不接收怎么办?

来源:化拓教育网


法律分析:

不接没关系的,传票起到一个传达的作用,对方不接受是对方的事情,可以缺席判决的。对于传票,不存在收不到,即使找不到被传唤人,也可以公告送达,一定期限后,就视为收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Copyright © 2019- huatuo9.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300880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