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工资未签合同,诉讼时效为一年。自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拖欠劳动报酬的,适用特别时效,即一年的起点从员工离职之日起计算。当劳动者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差额时,双倍工资理解为劳动报酬的,从辞职之日起计算。双倍工资理解为补偿的,从入职第二个月起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4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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