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公积金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旨在为职工提供住房和其他方面的帮助。根据武汉市人社局的规定,武汉市公积金缴纳比例基数为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即目前为13221元。这意味着,如果职工的月工资超过13221元,仍然只能将缴纳比例按13221元计算,并不能超出这个范围。同时,如果职工月工资不足13221元,则仍需按照这个标准进行缴纳。公积金的缴纳比例由单位和职工各承担一部分。根据武汉市的规定,单位需要缴纳职工缴纳部分的12%,而职工需要缴纳自己月工资的8%。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的缴纳比例和缴纳基数标准可能因地区和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情况需要以当地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12%;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其工资的8%,不得高于职工工资总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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