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化拓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2023武汉市购房年新政

2023武汉市购房年新政

来源:化拓教育网


法律分析:一、武汉买房条件: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住房限购范围购买首套住房的,应当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含2年)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对补缴的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不予认定。二、武汉买房首付比例:(一)本市户籍:1、首套房,在武汉无房无贷,则在限购区域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 30%2、二套房,在武汉市拥有1套住房(无论贷款结清与否),则在限购区域买房,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50% ,购买非普通住宅(144平以上)首付比例不低于 70%3、二套房及以上,在武汉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则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房。(二)非本市户籍:1、买房条件,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含2年)在武汉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2、首套房,在武汉无房无贷,则在限购区域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 30%。3、二套房,在武汉市已经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则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房。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Copyright © 2019- huatuo9.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300880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