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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合同诈骗需报案人提供哪些材料?

来源:化拓教育网


法律分析:

报合同诈骗需报案人提供的材料:

1、提供所签订的合同(协议)。

2、提供涉嫌人签订合同的虚构单位,冒用他人名义的相关依据。

3、已经履行小额合同、部分合同的,提供已履行合同的材料。

4、收受受害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匿的,请尽量提供逃匿的依据。

5、提供涉嫌人其他虚构事实,隐瞒的依据。

6、涉嫌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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