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2.2、因月租金未达到个人发生应税服务的起征点,免征,同时免征附加税费(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3.3、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 5%计算应纳税额。4.4、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小编还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可能对您也有帮助:
2023年个人出租商铺税收
2023年个人出租商铺税收*:
1、交房产税,出租方要按租金年收入的12%交纳房产税;
2、印花税,租赁双方在办理租赁登记时应按租赁合同所载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
3、营业税,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百分之五交纳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纳营业税;
4、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企业,应交纳企业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个人,应交纳个人所得税。
所缴纳税费比率:
1、营业税,按租金的3%收取。
2、城建税,按营业税的7%收取。
3、教育附加,按营业税的3%收取。
4、地方教育附加,按营业税的1%收取。
5、房产税,按租金的4%收取。
6、个人所得税(各省市的*不一样,请具体咨询当地的税务部门)
7、土地使用税,按每平方米2-8元收取。
8、印花税,按租赁合同金额的1%收取。
房屋租金收入的认定:
1、房屋租金收入的认定原则;房屋租金收入的认定是房屋租赁税费计征的核心问题。房屋租金收入的认定主要有两个原则:一是合同租金与指导租金孰高原则,二是核定租金原则。
2、合同租金与指导租金孰高原则;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规定:“税务部门和区主管机关征收有关税金或者收取房屋租赁管理费时,以指导租金作为计算基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高于指导租金时,以合同约定的租金为计算基数”。
3、核定租金收入原则;以宝安区为例,宝安区私人房屋租赁税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把宝安区私人房屋分为居民自建房和居民非自建房、集资房三类进行分类管理。居民非自建房、集资房采用合同租金与指导租金孰高原则确定租金收入。除对需要按实际租金收入开具*的居民自建出租房按合同租金与指导租金孰高原则确定租金收入外,其它居民自建房采用核定方式确定租金收入。这种采用核定方式认定的租金称为核定租金。
综上所述,如果属于个人出租所涉及到的商铺税率,一般按照5%缴纳相应的营业税,按照营业额的7%缴纳城市建设维护费,以及3%缴纳教育费的附加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2023年个人出租商铺税收
2023年个人出租商铺税收*:
1、交房产税,出租方要按租金年收入的12%交纳房产税;
2、印花税,租赁双方在办理租赁登记时应按租赁合同所载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
3、营业税,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百分之五交纳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纳营业税;
4、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企业,应交纳企业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个人,应交纳个人所得税。
所缴纳税费比率:
1、营业税,按租金的3%收取。
2、城建税,按营业税的7%收取。
3、教育附加,按营业税的3%收取。
4、地方教育附加,按营业税的1%收取。
5、房产税,按租金的4%收取。
6、个人所得税(各省市的*不一样,请具体咨询当地的税务部门)
7、土地使用税,按每平方米2-8元收取。
8、印花税,按租赁合同金额的1%收取。
房屋租金收入的认定:
1、房屋租金收入的认定原则;房屋租金收入的认定是房屋租赁税费计征的核心问题。房屋租金收入的认定主要有两个原则:一是合同租金与指导租金孰高原则,二是核定租金原则。
2、合同租金与指导租金孰高原则;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规定:“税务部门和区主管机关征收有关税金或者收取房屋租赁管理费时,以指导租金作为计算基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高于指导租金时,以合同约定的租金为计算基数”。
3、核定租金收入原则;以宝安区为例,宝安区私人房屋租赁税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把宝安区私人房屋分为居民自建房和居民非自建房、集资房三类进行分类管理。居民非自建房、集资房采用合同租金与指导租金孰高原则确定租金收入。除对需要按实际租金收入开具*的居民自建出租房按合同租金与指导租金孰高原则确定租金收入外,其它居民自建房采用核定方式确定租金收入。这种采用核定方式认定的租金称为核定租金。
综上所述,如果属于个人出租所涉及到的商铺税率,一般按照5%缴纳相应的营业税,按照营业额的7%缴纳城市建设维护费,以及3%缴纳教育费的附加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Copyright © 2019- huatuo9.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300880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