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菌不能和某些菜配合食用:1. 茄子:寒性食物与野生菌同食可能引起腹泻。2. 紫菜:富含纤维素,和野生菌一起吃可能增加消化负担。3. 菠菜:野生菌中含有嘌呤,且与草酸多的菠菜一起食用会导致尿酸升高。4. 西红柿:野生菌会破坏西红柿中的类胡萝卜素,降低其营养价值。野生菌富含蛋白质、微量元素和维生素,但过量食用可能引起不良反应。若与上述菜搭配出现不适,应及时就医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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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菌与哪些食物相克
野生菌与以下食物相克:
1、野生菌不能与海鲜同食。吃野生菌也不宜吃刺激辛辣生冷的食物。野生菌不要和其他品种的野生菌同吃,因为不同野生菌种混吃容易发生化学反应。
2、在烹调加工时,不要凉拌食用。有的野生菌虽然无毒,但其所含成分会与乙醇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毒素引发中毒,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
扩展资料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和生命安全,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食用野生菌发出安全预警公告,要求市民不要随意采摘、购买不熟悉或幼小难以识别及过于老熟已霉烂的野生菌,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
公告指出,夏季正值各类野生菌集中上市,全省进入因食用野生菌中毒引发的食物中毒事件的高发期,为有效遏制、防范食有毒野生菌造成食品中毒件发生,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把野生菌采购关及加工关,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不随意采摘、购买不熟悉或幼小难以识别及过于老熟已霉烂的菌类。
公告要求:在烹调加工时,不要凉拌食用。有的野生菌虽然无毒,但其所含成分会与乙醇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毒素引发中毒,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
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婚丧宴请、大型会议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市民:一旦食用野生菌后10分钟到48小时内,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应及早就诊,医疗机构应按规定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健康报网-吃火锅别食野生菌
参考资料来源:健康报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吃野生菌不要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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